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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兰:完善企业创新环境促进企业转型升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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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兰,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所长、研究员。目前兼任:民建中央常委、第十届、十一届、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,全国人才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,全国妇联执委,中国人才研究会常务理事,中国妇女人才研究会会长。 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的研究和创新人才潜能开发,尤其关注企业家队伍成长问题、公务员队伍建设、智库发展、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及环境改善途径,深入探索领导力提升,积极促进学习型组织理论和方法在中国的研究、实践和发展。



当前,经济发展对创新的需求比过去任何时期都要强烈而紧迫。但是我国仍面临着创新人才短缺;市场竞争无序,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;创新资金不足,外部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。为了进一步完善企业创新环境,促进企业转型升级,实现创新驱动发展,建议如下。 第一,大力推进创新人才培养。一是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,大力促进教育公平,优化配置公共教育资源,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,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,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;二是要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机制,大力提升企业的人才集聚度,切实发挥好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,鼓励其联合中小企业有针对性地培养高级技能人才,建立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,充分发挥技能带头人的作用,破解企业技术工人短缺的难题。

第二,加快推进简政放权、完善法治环境,保护企业创新的权益。要进一步加快简政放权的步伐,特别是在放宽市场准入、维护公平竞争、强化市场主体责任、建立信用体系、提高执法效率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;同时加快立法步伐、加大立法力度,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和企业家的人身及财产安全;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,保障创新者的利益;加大执法力度,保证相关法规的执行落实,为企业创新营造一个公平、公正的法治环境和发展空间。

第三,加快金融财税体制改革,为企业创新提供资金支持。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,扩大和完善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;规范和完善民间金融体系,逐步引导民间资本成立社区银行服务小微企业,同时加强对于民间资本的规范与监管;切实落实税收激励政策,完善税收抵扣、减免和加速折旧等政策,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;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,并加强监管,确保资金用于企业创新的相关领域。

来源:《中国经济时报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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